湖南女子学院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总结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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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信息 |
出访人员 |
段美娟等四人 |
出访国家(地区) |
韩国、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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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访时间 |
2025-10-17至2025-10-21 |
在外停留天数 |
五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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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湘政外出字【2025】09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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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访任务 |
本次出访围绕我校省级应用特色学科以及产业学院建设进行,其出访任务为: 1.为延续我校国家外专项目申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后续发展,回访韩国安东科学大学、艺术文化团体总联合会,探讨我校中韩形象设计中心后续工作、出席两校共同组织参演的第32次亚太经合组织峰会会员国文化艺术交流公演活动。 2.针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家政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特色等学科建设,与日本大妻女子大学签订学术交流协议。与日中创新协会、社会福祉法人同和园商谈我校学生海外实习基地事宜,拓展我校学生海外社会实践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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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路线 |
出境时间和地点:2025年10月17日8:10从长上海飞韩国首尔(MU511)。 入境时间和地点:2025年10月21日20:30从日本大阪飞北京(HO1626),入境时间为北京时间2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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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访费用 |
教师国际交流费、社会学学科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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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报告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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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访日程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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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访报告 |
一、访问情况 本次交流参访的高校和机构主要包括韩国、日本的大学、养老机构、教育与文化机构,包括韩国淑明女子大学、韩国安东科学大学、韩国艺术文化团体总联合会庆尚北道支会、日本大妻女子大学等,与高校围绕人才培养、教师研修、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参访了多家养老机构,深入了解和学习了发达国家的养老服务经验。为期五天的交流参访,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丰硕的成果。 二、访问成果 本次出访秉持学习开拓、合作共赢的精神,在深化学术合作、建立人才联合培养体系、拓展专业发展路径、传播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1. 巩固并拓展了校际合作网络,签署多项合作协议 代表团成功访问了韩国和日本三所高校及相关机构。在韩国,代表团进一步巩固了与淑明女子大学、安东科学大学的既有合作。在日本,代表团访问了大妻女子大学及社会福祉法人丰会,并与两所机构分别签署了《学术交流框架协议书》和《友好协定书》。根据与丰会签订的协定,双方将在人员交流、合作研究及学术资源共享等领域推进合作。这些协议的签署,为未来开展实质性、宽领域的合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与制度基础,显著扩大和提升了我校在亚太地区的国际合作网络与影响力。 2. 深化了国际人才培养与学科专业建设的合作内涵 围绕学校特色与发展需求,代表团与各合作院校就人才联合培养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取得系列共识: 推动师生交流互访:与淑明女子大学、安东科学大学、大妻女子大学均就互派教师讲学访学、学生交换留学等事宜达成一致,旨在提升师资国际化水平和学生跨文化学习经历。 共商课程与项目开发:我校与淑明女子大学达成了两校在中外合作办学、学术资源共享与人才联合培养方面的合作意向;与安东科学大学明确了共建“中韩形象设计中心” 在师资培训、专家授课等方面的推进方向;与大妻女子大学及日中创新协会探讨了在我校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务实合作。 拓展科研合作领域:与淑明女子大学在社区数字化治理、智慧养老、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领域交换了合作意见;与日中创新协会围绕两国行业产业政策、文化推广与传播等领域进行了深入交流。 搭建学术交流机制:与各院校均表达了加强学术资源共享、共同举办学术活动、联合开展研究的意愿,为未来提升我校科研国际化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 学习先进经验:通过访问大妻女子大学的家政学部、人间关系学部以及日本养老机构,深入了解了日本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社区福祉、高龄及残障人士护理等领域的政策机制、课程设置与人才培养模式,为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提供了宝贵借鉴。 3. 展示了学校育人特色,提升了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我校与韩国安东科学大学共同出席第32次亚太经合组织峰会会员国文化艺术交流公演活动。我校师生呈现的琵琶重奏《梦入江南》《送我一枝玫瑰花》两首经典作品既彰显中国传统音乐的深厚底蕴,又展现其过硬专业素养,获在场观众高度赞誉。此次活动是我校深化中韩文化艺术交流的生动实践,不仅为两校友好合作关系的持续发展注入了新动力,而且通过文化艺术这一国际通用语言,展示了学校办学特色,有效提升了学校的国际知名度,提升了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此次出访是我校深化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为深化高水平国际交流合作筑牢根基。我校将以此次出访为契机,强化国际资源整合与项目落地,切实服务师生,为学校“申硕”目标达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我校国际教育事业持续向前发展。 2025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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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团组(或本人)执行本次因公出访任务情况良好,主要任务、日程安排、团组成员等与任务申报时一致,如不一致,需详细说明;
2.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在此期间若有异议,请与国际交流处联系,联系人:龙老师,电话:0731-82826562,邮箱:faohw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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