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由我校主办或承办,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此处的3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
国际会议分为重大国际会议和一般性国际会议两大类。
重大国际会议是指外宾人数100以上、会议总人数400以上的社科类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300以上、会议总人数800以上的自然科学类国际会议。重大国际会议由教育部审核后报请国务院审批。
一般性国际会议是指外宾人数100以下、会议总人数400以下的社科类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300以下、会议总人数800以下的自然科学类国际会议。
二、受理部门
湖南女子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三、申报流程
1.预报
国际会议须提前一年预报,逾期不受理补报。
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主办单位提交《湖南女子学院举办国际会议计划表》(附件1)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完成下一年度国际会议预报。
2.正式申报与审批
主办单位须在会议召开日期3个月前提交《湖南女子学院举办国际会议申报表》(附件2)《湖南女子学院关于申请举办国际会议的请示》等正式申报材料(附件3)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我校举办国际会议在校内实行“分级审批责任制”:
主办单位对会议的学术性和会议保密问题履行审核职责。
主办单位完成《湖南女子学院关于申请举办国际会议的请示》,并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审核后,由主办单位最后报送校领导审批。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完成《湖南女子学院关于申请举办国际会议的请示》OA发文,上报省外办申请获得批件后,主办单位方可启动各项会议程序,完成哲社科(涉外社科理论类)审批。
各主办单位在会议获得省外办正式批件后不得随意改变会议的名称、主题、规模、举办时间和地点等。
3.总结报告
国际会议结束后两个星期内须提交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由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主要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题、举办单位和学术负责人,与会中外宾实到人数及具体名单,收到中、外论文数量,会议论文集出版情况,会议学术水平评价,会议成果及存在的问题、依托或建立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会议相关照片等。
以上所有纸质版请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室501室,电子版Word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faohwu@163。联系人:办公楼501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电话0731-8282656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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